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后,各地反对核污染水排海的声浪持续高涨。《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目前有170多个缔约国。IAEA的福岛核污染水评估工作未经过缔约国大会的任何讨论和投票,未经历国际组织的正常议事程序。回溯IAEA工作组的建立和进程,可以发现,其评估工作是基于日本单方面的委托而开展的,报告不具有国际法效力,不能赋予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任何合法性与正当性。
首先,IAEA福岛核污染水工作组与日本政府间是“委托关系”,其工作范围以日本的委托为限。2021年4月,日本宣布了关于福岛核污染水处理系统的基本政策,决定将核污染水排放到核电站的周围海域。此后不久,日本当局即请求IAEA提供技术协助。在IAEA秘书长同意后,双方于当年7月在东京电力公司签订了关于福岛核污染水处置安全评估方面的《国际原子能机构协助范围书》。日本和IAEA签署的这一文件具有“委托协议”的性质。由于日本只委托了IAEA就其ALPS水处理系统进行安全评估,IAEA工作组的实际评估内容也只限于这个方面,不审查日本是否穷尽了其他可行的清除核污染的手段,更不涉及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方案的合法性。
其次,IAEA的评估工作依赖于日本政府单方提供的资料和条件,不审查日本是否“诚信”提供信息。IAEA工作组所能看到的真实情况、可监测的样本都是有限的,因为IAEA主要对日本提交的材料开展书面审查,现场考察的日程、对象和范围由日本确定,或者IAEA工作组在日本精心安排和准备后再赴现场。绿色和平组织,日本国内民众及国际独立专家多次指出,日本ALPS处理水存在检测样本过少,总共检测的样本水量才2000吨左右;抽检核元素类型过少,承诺的60种核元素只检测了部分,更重要的十几种核元素没有检测。面对质疑,日本承诺二次处理,但这个二次处理的测定公司“东北绿化环境保全会社”属于东京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然相当于东电公司自评自测。因此,就IAEA评估机制而言,日本方面自行委托评估,技术和效果都还是由日本自己把关。
再次,IAEA的团队规模、工作投入与程序安排与福岛核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不相符。报告中公布的专家团队里面,很多参与评审的IAEA职员均不是核问题专家。2022年2月的报告中才请了8个日本以外的国际专家,目前确定的日本外专家也只有11人,包括中国专家刘森林1人。日前,刘森林向媒体表示,综合报告是以格罗西总干事名义发布的,虽然在报告发布前,IAEA秘书处曾就报告草案征求技术工作组专家意见,但留给专家的时间窗口非常有限,而且专家意见仅供参考,是否采纳由IAEA秘书处决定。IAEA秘书处收到反馈意见后,也未再次与各方专家就报告修改及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讨论达成协商一致,就仓促发布了该报告。这样的程序未能保证客观中立,亦未体现对科学的基本尊重。
基于以上事实,IAEA在其综合评估报告中也作了声明,指出日本的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是该国政府自己的决定,与IAEA没有关系。它同时也指出,此综合评估报告不代表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的意见,原子能机构及会员国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虽然报告里面没有提及工作费用问题,但是,按照法律上有关委托关系的通常法理,IAEA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的费用应该由日本政府支付。在这个意义上,称这个综合评估报告是IAEA秘书处与日本政府的一场交易也不为过。目前的科学界对诸多放射性核元素的累积效果并无数据研究,这样大规模的长期核污染水排海从无先例,希望日本政府和IAEA秘书处官员认真聆听各界呼声,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将全人类的利益作为其投机、冒险和交易的对象。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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